辦理公積金貸款的程序如下:
1,憑購房合同、首付款發票和本人身份證,到公積金管理部領取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
2.準備好所需材料,包括購房合同、首付發票、身份證(夫妻)、戶口本(夫妻)、結婚證、最高職稱證、最高學歷證、購房合同(6份)、首付發票(4份)、身份證(夫妻:購房人5份、配偶4份)、戶口本(夫妻首頁、個人頁、變更頁各4份)。
3、首次到相應的公積金管理部門,包括個人信用評價;
4.評估報告出來後,由公積金管理部門進壹步審核,確定最終的貸款期限、貸款額度和擔保方式;
5.去公積金管理部門,簽相關合同。然後,妳就可以等公積金個貸經辦銀行通知妳辦理貸款發放手續了。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第二十六條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是否發放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受委托銀行應當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