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對於借款期限在壹年以內的采用到期壹次性還本付息的個人類貸款,貸款利率按貸款發放時的利率執行,遇利率調整時不作調整;
(二)對於分期還款的個人類貸款,有三種利率調整方式
。壹是利率為分期特定利率時,遇人行利率調整時,利率調整日之前已發放的貸款本年度內不作利率調整,於次年1月1日按新利率執行;利率調整日之後發放的新貸款按調整後新利率執行。
二是為利率為分段利率時,遇人行利率調整時,貸款執行利率當日即調整。
三是利率為浮動利率,浮動周期可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 遇人行利率調整時,貸款在下壹個浮動周期調整利率。浮動周期以貸款發放日起開始計算。例如某貸款2012年7月7日發放,浮動周期為按季,則10月7日、 2013年1月7日、2013年4月7日為浮動周期起始日,以此類推。如果2012年11月3日人行調整利率,則該貸款與2013年1月7日調整利率。
註:具體業務種類及辦理程序、辦理條件等以當地分行有關規定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