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信托:壹般是開發商為了融資需要委托信托公司發行信托計劃。
住房抵押貸款:壹般是房子買下來後,抵押給銀行或其它貸款公司獲得貸款資金。
房地產信托是信托公司作為金融機構,從合格投資者處募集資金為符合條件的地產商融資,資金壹般作為地產商的樓盤項目用資金。
門檻壹般是100萬人民幣,壹般為固定期限12-24個月,合格投資者的收益壹般固定設為預期年化7-13%。資金和收益按信托約定兌付。可理解成信托公司作為融資平臺對接資金方和項目融資方,介入的項目壹般為前期,4證齊全後,壹般只能做同公司同壹個項目。壹只盤子較小,通常是6k萬-3億之間。目前國內做很多了。
擴展資料
住房抵押貸款是銀行為保證貸款的安全,把借款人的房地產、有價證券及其他憑證,通過壹定的契約合同,合法取得對借款人財產的留置權和質押權而向其提供的壹種貸款。這種貸款實際上是債務人(抵押人)在法律上把財產所有權轉讓給債權人(抵押權人)以取得貸款,這期間如果債務人不能按期償還貸款本金和利息,債權人有權處分抵押物,並可優先受償的貸款方式。
這種貸款方式,可以減少債權人的貸款風險,為債權人收回貸款提供了最有效的保證。在住房信貸中采用抵押貸款是基於銀行經營資金的安全性、流動性和盈利性考慮的。由於這項住房貸款的借款人大都是居民個人,而借款人的資金實力和信譽程度銀行不可能了解清楚,這樣就增大了銀行貸款的風險,而抵押貸款恰恰在貸款風險較大的情況下,為債權人提供了收回貸款的有效保證。因此,銀行在對居民個人的住房貸款中,大都采用抵押貸款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