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銷售額2萬元(含)至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增值稅。
2.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加工修理修配勞務、銷售勞務和無形資產。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並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銷售服務和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繳納9萬元),從5月1、2065438+2月365438+。
3.對按季度申報納稅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實際經營期不足壹個季度的,按實際經營月份計算當期可享受增值稅免稅政策的小微企業銷售額定額。
4.根據現行規定,實行增值稅差額征收政策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以差額征收前的銷售額為依據,確定是否可以享受3萬元以下(季度納稅9萬元)的增值稅免稅政策。
擴展數據
對小規模納稅人的其他優惠措施
1,2015 1至2017 12 31,每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
2.2015 1至2017 12 31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20萬元(含20萬元)的,減按50%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
2015 10 10月1至2017 12 2月31年應納稅所得額在20萬元至30萬元(含30萬元)的,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照20。
3.2015 65438+10月1至2017 65438+2月31,每月納稅的月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3萬元(含),季度納稅的季度銷售額或營業額不超過9萬元(含)。
未達到增值稅起征點的,免征文化事業建設費。
小微企業可以減免哪些稅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