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如果是這樣的情況,其實是可以還貸款的,但是要把證據給保存下來。有些男人是算計的很精,等到妳們離婚的時候,他卻說這個房子是他的,孩子也是他的,妳就只能凈身出戶。
其實對於女人來說,在壹段婚姻當中,她永遠是弱勢群體。很多男人都算計的非常精,結婚前父母基本把房子已經給買好,名字還寫的都是父母的名字。有些女人在結婚之後,會被要求壹起還貸款。原因就是我們現在已經是壹家人了,債務當然是***同來承擔。但是這個不動產的股份她卻是沒有的,男方會說這是他們結婚之前買的。等到小兩口感情不好啦,女的才發現付出了這麽多,自己卻什麽東西都沒有撈到。
我覺得這件事情是這樣子的,如果首付款是父母出資的,那麽這筆錢確實跟妳沒有關系。但是妳之後有還貸款了,還貸款的部分妳還是有份的。打個比方,如果兩個人的感情出了問題,到時候妳的老公還是要折價算給妳的。所以有些東西不要想的太多,該是妳的東西,不會跑。
我覺得壹個女生在結婚之前,很多東西都是要考慮好的。因為在中國,大部分的家庭是不可能全款買房,能夠貸款買房的已經算不錯了。換位思考,站在他父母的角度看,妳沒有拿出壹分錢,房子肯定不會寫妳的名字。其實這件事情也是好理解,如果是妳的話,妳願不願意寫妳老公的名字?我想答案也是否定。
如果妳不願意還貸款,那妳老公來還貸款,勢必其它的消費都妳來出。到時候離婚的時候,妳的老公會說,房子是我的,貸款也是我的,孩子也是我在養。所以,妳就凈身出戶吧。這樣的話更加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