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婚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壹方以個人名義所負債務,原則上按照夫妻***同債務處理,配偶要承擔償還責任。如果壹方有證據,證據足以證明夫妻雙方沒有***同舉債的和該債務沒有用於夫妻***同生活,則該債務可以認定為夫妻壹方的個人債務。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同債務應當***同償還。***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壹千零六十四條 夫妻雙方***同簽名或者夫妻壹方事後追認等***同意思表示所負的債務,以及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屬於夫妻***同債務。夫妻壹方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以個人名義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負的債務,不屬於夫妻***同債務;但是,債權人能夠證明該債務用於夫妻***同生活、***同生產經營或者基於夫妻雙方***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