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財務費用-利息
貸款:庫存現金或銀行存款。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企業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發生的下列利息支出,準予扣除:
非金融企業向非金融企業借款的利息支出不得超過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算的金額。
2.因此,在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時,允許公司支付給個人貸款的利息按照金融企業同期同類貸款利率扣除,超出部分不允許稅前扣除。
公司向個人借款利息時,應按照實際支付的利息按2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由支付利息的單位代扣代繳。
公司向個人借款的會計分錄怎麽做?
1.借款時:
借:銀行存款
貸款:其他應付款/短期貸款
2.當利息按計劃累計時:
借:財務費用
貸款:應付利息
3.支付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款:銀行存款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4.納稅時:
借: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款:銀行存款
5.歸還本金時:
借:其他應付款/短期借款。
貸款:銀行存款
個人貸款給公司的利息怎麽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