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情況是妳的兒子、兒媳、父親、母親和女兒都參與其中。假設房子有1萬元的貸款買首付,父親付30萬元,那麽房子有30萬父親,35萬兒子和35萬兒媳。如果將來沒有父母,我父親的30萬元將分為兩部分:十五萬的兒子和十五萬的女兒。避免的方法是立遺囑,遺囑只給兒子。但是媳婦不關妳的事。
然而,有妳這樣的父母是壹件很美好的事情。妳兒子和兒媳壹起還貸。為什麽他們沒有媳婦又害怕離婚?甚至妳搞事情的父母也不離婚,讓妳離婚。防止兒媳廉價獲利非常簡單。全款買房,寫兒子名字,寫財產贈與證明就行了,公平壹點就可以了。但是,看到妳太小家子氣了,不能全款買房,不可能分財產讓妳媳婦承擔房貸離婚,真是可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