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現階段,很多報考2021年中級會計職稱的考生已經著手準備起來了,在初始階段,需要我們進行基礎考點的復習,可以從教材入手,學習基本的理論知識,當然,中級會計考試考點有很多,需要我們壹點點積累起來,今天給大家帶來的是2021中級會計職稱基礎考點:金融負債的後續計量,趕緊來學習壹下。
(壹)金融負債後續計量原則:
企業應當按照以下原則對金融負債後續計量:
1.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應當按照公允價值計量,且不扣除將來結清金融負債時可能發生的交易費用。
2.不屬於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負債的財務擔保合同或沒有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並將以低於市場利率貸款的貸款承諾,應當在初始確認後按照下列兩項金額之中的較高者進行後續計量:
(1)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確定的金額。
(2)初始確認金額扣除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的原則確定的累計攤銷額後的余額。
3.上述金融負債以外的金融負債,應當按攤余成本後續計量。
(二)金融負債後續計量的會計處理:
1.對於按照公允價值進行後續計量的金融負債,其公允價值變動形成利得或損失,除與套期保值有關外,應當計入當期損益。
2.以攤余成本或成本計量的金融負債,在攤銷、終止確認時產生的利得或損失,應當計入當期損益。但是,該金融負債被指定為被套期項目的,相關的利得或損失的處理,適用《企業會計準則第24號--套期保值》。
關於2021中級會計職稱基礎考點:金融負債的後續計量,就介紹到這裏了,在基礎考點學完以後,希望大家把對應練習題也能做起來,如果不知道如何備考可以查看中級會計職稱報考指南,相信對妳會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