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提取分為不同情況,提取額度也有所不同,具體如下:
1,住房公積金在買房和使用房貸的情況下,每月可以提取壹次,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住房支出。
2.在購房壹次性付款的情況下提取住房公積金。職工及其配偶每季度可以足額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壹年最多提取四次。
3、自建、大修自住房、翻建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支出。
4、租賃住房公積金提取,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全額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每年提取總額不應高於年租金總額。
對於《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作為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余額:
(壹)首先是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己原有的房屋;
(2)退休或離職的職工可以退出;
(3)作為職工,完全喪失勞動能力,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職工出境定居的;
(五)職工償還住房貸款本息的情況;
(六)房租已超過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