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購政策
(1)個人住房限購:社保及個稅需連續繳納滿5年才在上海購房。
(2)企業商品房再交易:需滿3年,若交易對象是個人,要按照限購政策執行。
2、貸款政策
(1)已擁有1套房的居民家庭,若為了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於50%。購買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於70%。
(2)購房人在申請貸款時還應承諾首付款為自有資金。
3、廉租房政策
加強公***租賃住房和***有產權保障住房的供應管理,籌措人才公寓住房,開展新壹批次***有產權保障住房申請受理。
4、市場監督
加強商品房預銷售管理,建立二手房交易資金第三方監管制度,加大執法力度等。
法律依據:
第四條 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條 借款人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壹)具有城鎮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四)無住房補貼的以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補貼的以個人承擔部分的30%作為購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貸款人認可的資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有足夠代償能力的單位或個人作為保證人;
(六)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