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申請人為企業法人的,需提供以下信息:
1.申請人的營業執照復印件(確定申請人的名稱和地址);
2.商標的具體商品名稱和類別;
3.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需原件,並附空白授權委托書,蓋章後送商標註冊代理機構);
4.清晰的商標圖案,每個商標有10個黑白圖案(如果商標是彩色的,請為每個商標提供10個彩色圖案和壹個黑白墨水稿,商標圖案不小於5 X 5CM,不大於10 X 10CM)。
2.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時,需要提交下列文件:
1.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確定申請人姓名和地址。);
2.申請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需原件,並附空白授權委托書,加蓋公章後送商標註冊代理機構);
3.申請人提供具有商標註冊申請資格的文件,如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等;
4.清晰的商標圖案,每個商標有10個黑白圖案(如果商標是彩色的,請為每個商標提供10個彩色圖案和壹個黑白墨水稿,商標圖案不小於5 X 5CM,不大於10 X 10CM)。
5.商標使用的特定商品名稱和類別。
申請註冊商標的費用:
文件編號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5]2136號和2007年12月26日第1001號文件。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2017]20號。
接受的商標註冊費用是300元。(限本類10商品。超過10的商品,超過1的商品每件收取30元)。
受理集體商標註冊費1500元。
受理證商標註冊費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