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的時候,還是要看清楚出售方的資質的。並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上市交易,最後都能夠過戶成功的。這其中就牽涉到房屋的產權糾紛,債務糾紛,生活物業糾紛等
1、產權糾紛
產權糾紛是很常見的房屋買賣中遇到的事情。在房產證上面登記的所有權人,都要對本房屋買賣同意,並且簽字。比如說,丈夫拿著房產證說要出售這套房子,並且說妻子已經同意了。但是,後期辦理產權交易時,妻子不簽字,是無法辦理的。
同時,還有進壹步的隱藏簽字糾紛。原配產權雙方離婚了,房屋屬於***有財產,沒有進行分割。那麽簽字的時候,就要牽涉到新組成家庭成員的簽字。
2、債務糾紛
產權交易的第壹步就是將原房屋的銀行貸款進行結清,註銷抵押證明,這套房子才具備正式上線交易的資格。
但是,如果這套房產私底下還有其它債權糾紛,或者抵押給個人等等。雖然沒有明確的產權抵押,但是有私下的抵押清單,借貸等。即使交易成功後,也會為新的業主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3、生活物業糾紛
每壹個人的生活都不是獨立存在的。平日裏要和鄰居和物業進行打交道。而有的人,可能半年,也可能是數年,拖欠物業費。或者與樓上樓下鄰居有壹些因為漏水或者爭吵產生的經濟糾紛。
這個時候就要對方提供物業結清發票了,也可以自行去物業打聽詢問壹下。這套房子是否有欠款,是否有其它不良信息記錄等等。
所以,在購買二手房的時候,壹定要弄清楚這些方面的現狀,最好是由專業的中介服務人員進行核對。這樣可以避免後期交易過程中,不會出現意外,導致交易無法進行或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