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同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2.合同沒有約定的,如果是購房人的責任造成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如果是賣家的責任,賣家要雙倍返還定金。如果是因為銀行原因,比如額度緊張,買方可以和賣方協商解除購房合同,賣方應無條件退還首付款。如果貸款審批受到購房者自身原因的影響,比如信用記錄有汙點,或者還款能力不足,那就要盡量先解決,比如找擔保公司擔保,或者延長還款期限。如果還是解決不了,只能解除購房合同。這種情況下,買受人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出賣人應當返還定金。因為房產資料不全或者抵押,貸款沒有批下來,屬於賣方違約。首先,我們有權追回當初支付的全部定金,並根據當初簽訂的購房合同申請賠償。由於買家資料不全,信用不良,貸款沒有批下來,因為買家的問題,貸款也批不下來。這是買方單方面違約。此時,押金的回收比例取決於原合同比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條* * *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定金應當作為價款或者收回。支付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收取定金的壹方不履行債務或者履行債務不符合約定,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定金應當雙倍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