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逾期還款期,經催收無法收回,長期處於呆滯狀態,可能成為壞賬。壞賬是未能及時清理賬目的結果,也指因對方不還錢而無法收回的財務。簡單來說,就是壹筆長期沒有還清的賬。
2.在深入分析不良貸款成因的基礎上,銀行可采取以下針對性措施化解不良貸款。
1).現金收款
當借款人仍有壹定的還款能力,或者銀行有壹些第二還款來源時,銀行可以嘗試通過催收和法律訴訟的方式收取現金。
2).重組
對於因借款人經營管理或財務狀況出現問題而導致的不良貸款,銀行可以嘗試對借款人、擔保條件、還款期限、貸款品種和貸款利率進行適當重組,重新組合和安排貸款要素,改善借款人的財務狀況並增強其償債能力,使重組後的貸款降低銀行的信用風險並提高銀行的貸款質量。
數量。這就要求銀行付出更多的盡職調查資源,確保重整計劃合法合規,有效防止企業逃廢銀行債務。
3).以資產抵債
債轉股是指當債務人(包括借款人和擔保人)不能以貨幣資產足額償還貸款本息時,銀行依據相關法律法規或通過與債務人簽訂協議的方式,取得對債務人各類有效資產的處置權,以清償貸款本息的方式。它是依法保全銀行信貸資產的壹種特殊形式。
4)壞賬核銷
對於通過各種方式無法收回的不良貸款,銀行應在完善相關程序的前提下予以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