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學生申請
學生領取《國家助學貸款申請審批表》等材料,如實、完整填寫,並準備相關證明材料交回學校國家助學貸款經辦機構。
2、學校機構對貸款的審查。
學校機構在國家助學貸款管理中心下達的年度貸款額度和控制比例內組織學生申請貸款,受理學生貸款申請。
3、經辦銀行對貸款的審批。
經辦銀行應在收到學校提交的信息表和申請材料後2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
4.與學生簽訂借款合同。
貸款申請獲批後,學校根據經辦銀行提供的貸款學生花名冊,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學生填寫、簽訂貸款合同和借條的工作,並提交給經辦銀行。
5.發放貸款
經辦銀行在與借款學生簽訂借款合同和借據後20個工作日內,將第壹年學費、住宿費、生活費統壹劃入學校在經辦銀行開設的指定賬戶。
CDB新增助學貸款將超過6543.8+02億元;
2012年8月8日,教育部召開新聞發布會。截至2012年6月底,國家開發銀行已全面啟動生源地和高校助學貸款工作。預計新增助學貸款將超過12億元,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220多萬人。覆蓋區域達到1761個縣區,15個省份達到全覆蓋。
作為國內主要的中長期投融資銀行,CDB從2004年開始試行助學貸款業務,運用開發性金融的方法,積極與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溝通合作,有效調動各方積極性,創造性地開展批發零售業務,解決了助學貸款問題。
參考以上內容:百度百科-助學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