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律效力的借條範本寫法如下:
貸款方:某某,借款方:某某。
壹、借款用途:
寫明某某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壹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寫明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某萬元。
三、借款利息:
寫明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某年某月起至某年某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寫借條的法律效力常識
借條的書寫人壹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壹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不要書寫借條的原因關系,比如:因為什麽原因向妳借錢,這個與借條本身無關,如果加入就可能產生附帶條件的借貸民事行為,導致借款人引用該條件進行抗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