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後***同還貸支付款項需要從***同還貸的那天開始計算,還貸增值部分計算基數也是***同還貸時的房價,而不是購買時的房價,用現在的房價減去***同還貸開始時的房價,就是房屋的增值部分。 具體計算公式: 婚後夫妻已***同還貸數額(本金+利息)_房產當前市值÷(房屋購入價+已***同還貸的利息+ 購房 時支付的稅費等) 新 婚姻法 解釋三全文第十條 ?夫妻壹方婚前簽訂不動產 買賣合同 ,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 銀行貸款 ,婚後用 夫妻***同財產 還貸, 不動產登記 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 離婚 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壹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壹方的 個人債務 。雙方婚後***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壹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壹方對另壹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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