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貸沒有押金是不能退的,車貸的押金壹般會交給車行。只有經銷店拒絕履行合同才需要返還押金,而且會雙倍返還。如果由於借款人自身原因導致貸款失敗,無法要求店家退還押金。但借款人可以和商家協商返還部分押金。定金是指雙方為了保證債務的履行,同意向對方支付壹定數額的金錢作為擔保。定金的數額由當事人約定,但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物的20%。定金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並在合同中約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自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二條合同生效後,當事人不得因名稱或者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承包人的變更而不履行合同義務。
第五百三十三條合同訂立後,合同的基本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是當事人訂立合同時所不能預見的,不屬於商業風險。如果繼續履行合同對壹方明顯不公平,受到不利影響的壹方可以與另壹方重新談判;在合理期限內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應當根據案件的實際情況,按照公平原則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1.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導致合同目的無法實現;
2.履行期屆滿前,壹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債務;
3.壹方遲延履行主債務,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不履行;
第二,消費者需要退款的證據
1.企業法人、個人合夥和個體工商戶的資格證明;
2、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明;
3、合同及相關文件、電報、信函等。;
4、要求賠償損失的依據及相關證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