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買房申請父母公積金貸款的,直系親屬可以使用本人公積金賬戶余額還貸;不僅可以提取首付,每年還可以提取公積金還款本息;住房公積金貸款材料如下:
(1)確定用戶是否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
(2)用戶向公積金中心發起貸款申請,提交相關材料;
(3)公積金中心審批通過後,簽訂借款合同;
(4)辦理房地產抵押登記手續;
2.主貸款人必須有房產證,同壹借款人必須是主貸款人的配偶或同壹住戶壹年以上的直系親屬;
3.申請公積金貸款前已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的家庭無未清償住房公積金債務;
4.住房公積金以家庭為單位,包括夫妻雙方和子女;直系親屬在申請使用他人住房公積金時,需要出示本人身份證原件、戶口本原件和首套房證明。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