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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規定,是留著準備的!
銀行撥備又稱準備金,是指金融企業為承擔風險和損失的金融資產計提的準備,包括資產減值準備和壹般準備。
1,資產減值準備
是指金融企業對債權、股權等金融資產(不包括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合理估計和判斷,將其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低於賬面價值的部分,計入金融企業成本,用於彌補資產損失。
2.壹般準備
是指金融企業運用動態撥備原理,通過內部模型法或標準法計算風險資產的潛在風險估計,扣除已計提的資產減值準備,從凈利潤中提取,用於部分彌補未確認的可能損失的準備金。
例如
假設A銀行貸款654.38+00萬元,其中654.38+00萬元肯定沒收。我該怎麽辦?此時,A銀行將從本年營業利潤中拿出65438+萬元(註意不是凈利潤)以備後用。不計入本年利潤(相當於本年營業利潤虧損65438+萬)?
總結:
1.計提的是資產減值準備。
2.撥備是銀行對未來風險的提前準備。
3.撥備需要按照壹案比例計提,需要滿足撥備覆蓋率和撥貸比的要求。
4.計提與存貨跌價準備類似,但兩者完全不同,可以類比理解。即計提的累計價值會發生變化,從而影響當期損益。
撥備覆蓋率(即貸款減值撥備/不良貸款)> 150%,
撥貸比(貸款減值準備/總貸款余額)>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