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有貸款的房子有哪些常見的陷阱
1、賣家拖延接受付款:買家準備好了房款,比如首付款,通知賣家提供賬戶以便匯款,而賣家以出差不便、辦理新卡等理由,壹直沒有提供賬戶,此時買家要務必小心,可能有圈套。賣家拖延妳的付款時間,壹旦達到遲延解除條款,賣家會惡人先告狀,訴妳遲延付款,而付款義務的證明責任在買家,買家將面臨很大的訴訟風險,類似的案件屢有發生。
2、賣家主動示好,給予寬限:雙方在履約過程中,賣家主動給予買家寬限,不限於寬限付款時間,還包括買家的幾乎壹切的合同義務,諸如支付定金、首付款、尾款,配合網簽,申請貸款,配合過戶等,凡是買家義務,賣家主動寬限或放任買家超期的,均要謹慎。
3、簽約後過分強調夫妻***有事實: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為壹人獨有,該所有人單獨與買家簽約,履約過程中,賣家過分向買家強調買家簽約前就知道該房屋系夫妻***有的事實,只是配偶名字沒有寫在房產證上。此時買家要小心了,賣家可能在取證證明買家知曉該房屋是夫妻***有的事實,接下來,賣家配偶可能會起訴買賣雙方,要求確認合同無效。
4、賣家拖延辦理網簽:正規中介機構提交網簽時,都需要買賣雙方書面授權。如果賣家找理由暫緩授權網簽的,買家要小心了,很可能賣家已經不想出售了或者想加價另售他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