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信用社屬於國企編制。
編制通常分為行政編制、事業編制、工勤編制、員額編制以及國企編制。其中,銀行編制屬於國企編制的壹種,但是國企編制不由財政撥款保障,而是由企業自行負擔。
而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機構性質是銀行類金融機構,銀行編制屬於國企編制,所以,農村信用社屬於國企編制。
農村信用社是獨立的企業法人,以其全部資產對農村信用社債務承擔責任,依法享有民事權利。其財產、合法權益和依法開展的業務活動受國家法律保護。其主要任務是籌集農村閑散資金,為農業、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依照國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規定,組織和調節農村基金,支持農業生產和農村綜合發展。
擴展資料貸款人條件
1、社團貸款及其借款人的條件:
(1) 借款人是社團貸款牽頭社的入股社員,在該社開立了存款帳戶
(2) 貸款用途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規定,生產經營正常,經營業績良好,具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 信用良好,無不良貸款記錄
(4) 能夠提供有效的保證或動產、不動產、權益抵(質)押
(5) 貸款人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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