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已經抵押但是有把車開回不還款的這種行為,屬於非法占有,超前消費觀念的深入社會上邊出現了很多利用抵押進行貸款,借款的現象,當然,也因此產生了不少社會問題。
例如,壹男子李某,將自己的私家車抵押給了朋友王某,並向王某借錢十萬元。但是好景不長再壹次,李某來朋友王某家做客的時候,李某借此機會在朋友王某不註意的情況下,將自己的車鑰匙拿走了,並將車開到了自己的家中,經王某多次索要無果之後,王某將李某告上了法庭,作為被告人李某依然編造各種由頭拒絕還款,借此李某還發現了商機,他給車多配了幾把鑰匙,並利用相同的方式多次抵押給不同的人,事後將車偷偷開回,然後編造各種理由拒不還款,請問他這種將抵押物取回,拒絕不還款的行為構成了什麽罪?李某構成了盜竊罪,因為李某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盜竊他人財物,並且數額巨大,觸犯了中華人民***和國刑法的相關規定,因此,構成了盜竊罪。有人說,這種行為構成了詐騙罪,但是實際上是屬於盜竊罪。
盜竊罪和詐騙罪有何不同?盜竊罪和詐騙罪有些相似,但是也有明顯的不同。根據中華人民***和國刑法對盜竊罪的規定,盜竊罪主要表現為違法者采用秘密竊取的方式非法占取他人財物,而詐騙罪則明顯不同,詐騙罪主要表現為違法者利用欺詐的方式使受害者產生錯誤意識並自願失去自己的合法財產。
構成詐騙罪的關鍵點在於,違法者在違法過程中是否采用了秘密竊取的方式,即違法者在自己的主觀認識上,認為自己的行為相對於受害者而言是秘密的。而構成詐騙罪的關鍵點在,違法者在違法過程中使用欺詐,隱瞞和虛構的方式使受害者產生錯誤意識,自願交出自己的合法財產,因此,二者有本質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