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後壹年內新招用未就業蘇州高校畢業生並繳納六個月社保的小微企業,按每人2000元的標準壹次性給予用人單位。
實施住房公積金階段性支持政策,受疫情影響的企業可按規定申請緩繳住房公積金,到期後補繳。在此期間,繳存職工可以正常提取和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不受緩繳影響。受疫情影響的繳存人不能正常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逾期,不納入信用記錄。各地區可根據當地實際情況,提高住房公積金租房額度,以更好地滿足實際需求。
推動階段性減免市場主體住房租金。2022年,服務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租賃國有房屋租金減免3-6個月;出租人免收租金的,可按規定免收當年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引導國有銀行根據需要對免收租金的出租人給予優惠利率質押貸款等支持。
非國有住房租金減免可同等享受上述優惠政策。鼓勵和引導各地區結合自身實際,采取更加切實可行的措施,推動市場主體減免住房租金。
法律依據
《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暫行規定》第十條用人單位的主要職責是及時向主管部門報送畢業生需求計劃,向有關高校提供需求信息;參加供需見面會和雙向選擇活動,如實介紹單位情況,積極招聘畢業生;根據國家下達的就業計劃接收和安排畢業生;負責畢業生見習期間的管理工作;向相關部門和學校反饋畢業生的使用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