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債權人是否會起訴妳不是妳逾期多久的問題,也不是妳借了多少錢的問題,而是妳欠了多少錢,對方離妳有多遠,起訴妳的成本有多高。也就是說,妳值得花錢去起訴、公告和執行嗎?
妳只說妳借了38000元,六年沒還。有什麽用?!妳得弄清楚妳缺多少錢!妳壹分錢都沒還過嗎?
第二,不用起訴,上門催收的可能性也很小——原因都壹樣,成本太高。人家也是做生意的,又不是跟妳吵架。
第三,他們通常使用收集和爆炸的通訊錄。炸掉妳的手機和妳家人的電話是沒有辦法的。那些催收公司給妳壹個通訊錄,給妳所有的電話聯系人打電話和發信息,告訴他們妳不償還債務,甚至打擾妳的聯系人,這樣妳的聯系人就可以打電話問妳發生了什麽事,並向妳施加壓力。這種事情除了還錢很難解決。
最後,雖然住所地法院有管轄權,但如果妳長期居住在外國,管轄權應該屬於妳的經常居住地法院。所以對方起訴妳的可能性不大,主要靠催收。
綜上所述,對方有權起訴,但是否會起訴取決於對方的意願。如果是網貸,他們往往采用催收而不是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