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管理辦法》規定,公積金貸款的政策調整應從三個方面進行。申請貸款的條件由“認房認貸”改為“認房認貸”。根據住建部和住建廳有關規定,申請本省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必須是壹戶第壹套或壹套二次改造的普通住宅;已購房或已使用兩次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在這些家庭中,包括借款人、配偶和未成年的孩子;單位單位為本市房地產部門登記的職工家庭自住住房的數量。
實施不同的住房套數信貸政策。壹是首付款比例,首付款率為30%,購房首付款不能少於40%。二是貸款利率,二套房貸款利率為同期個人房貸利率1.1倍;取消原有二次公積金貸款1.1倍的規定。
最高信貸限額的統壹。參考商業銀行和公積金行業的慣例,取消了新建住房和二手住房、首次申貸和二次申貸的差別最高貸款額度政策,統壹按照我市現行雙繳存職工最高60萬元、單繳存職工最高36萬元的額度標準執行,保障繳存職工的貸款權益。同時,按照20倍於經濟適用房,15倍於其他類型住房。
三套住房是有限度的,每個銀行都不能辦三套房。按揭可以,通常是基礎利率上漲30%-50%.要想買三套房子就必須壹次付清!現在限購政策很嚴格,很多地方都不能買三套房,如果妳還想要買三套房,那就只能買壹次了。再借錢,也不可能再買三套了。銀行也不敢再貸款了。目前的政策是以全家人為單位,分房分貸,只要在房管局有房產,或者在銀行有貸款記錄的,都不屬於第壹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