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去公證處辦理繼承權公證,並由派出所開具老人的死亡證明。 老人的公積金繼承權公證壹定要征得所有繼承人的同意,如有壹方對繼承的公積金款項有異議,就只能去法院打官司解決。或者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證明其合法繼承人身份。 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首選用於償還剩余貸款。 償還後仍有余額的,合法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辦理提取手續。向公證處申請辦理親屬關系公證,證明其合法繼承人身份。 如果老人有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應首選用於償還剩余貸款。 償還後仍有余額的,合法繼承人憑繼承公證書辦理提取手續。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