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房產三證是指房屋所有權證、房屋契證、國有土地使用證,也叫房產證。壹般來說,房屋產權證包括房屋所有權證和土地使用權證,但有些地方也可能是房管部門和土地管理部門頒發的不動產產權證。
買房辦產權證是很自然的事情,但在實際操作中,確實有很多人在買房時忘記辦證,甚至有些人買房後就不想辦證了。購房者不辦證的原因很復雜,不壹定是開發商的問題。比如,買了理想的房子後,有的購房者專註於如何裝修,如何保證順利入住,卻不註重辦理房產證,時間長了就忘了;壹些購房者更關心的是契稅、公共維修基金等費用。他們認為根據合同,房子已經是我的了。如果我拿到證書,我就要交稅。如果不拿證,能省幾萬塊錢,所以根本不打算拿證...其實不管什麽原因,即使買受人支付了房款,辦理了入住手續,從法律上講,房子依然不屬於買受人。《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實行房屋權屬登記發證制度,房屋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依法擁有房屋所有權,並對該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權利的唯壹合法憑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