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並購買本市城鎮具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職工家庭;
2、具有城鎮常住戶口;
3、申請貸款前6個月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
4、借款人家庭沒有尚未還清的住房公積金債務。
上海公積金貸款額度:
1、認定為首套住房貸款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為50萬元,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為100萬元;
2、第二套改善性住房貸款,個人最高貸款額度40萬元,家庭最高貸款額度80萬元;
3、補繳住房公積金的,個人貸款最高額度增加10萬元,家庭貸款最高額度增加20萬元。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離休、退休的;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應當同時註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無繼承人也無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納入住房公積金的增值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