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買房,壹定要仔細查看購房合同,否則最後會違約,失去自己。
像這個在上海買房的二代,1996年能買得起15萬的房子。他家裏壹定很有錢。不然他96年才26歲,研究生剛畢業,根本買不起房。
肯定是第壹次買房。我不知道合同的危險性。我想了想房貸怎麽這麽晚才批下來。另外,房產中介和房東當時強行下單,也沒有想到裏面的問題。我直接簽了購房合同。結果房貸延期,直接損失房東490萬。
另外,我是在2020年7月提起這個訴訟的。當時國內貸款還很寬松,不是2021的7月份。我們應該清楚地看到這壹點。這說明在國內銀行貸款額度寬松的情況下,放款速度未必有保障。買房的時候壹定要慎重。合同壹旦簽了,想反悔,就沒機會了。
從彭淑目前的消息來看,國內銀行發放的貸款大部分真正流入了實體企業,流入房地產行業的水並不多。
雖然很多新聞報道都說房企有錢了,各地房貸審批速度也加快了,但其實感覺沒那麽快。各地銀行在處理房地產貸款時還是很謹慎的,沒有新聞說的那麽快。
當然,如果申請貸款的人資質特別好,也有貸款快的,但是我感覺有些貸款還是很慢的,沒有大家想象的那麽快。
想買房,在哪個銀行貸款,壹定要給自己留足余地。不要簽得太短。最好是根據銀行實際放款時間來寫,而不是寫壹個硬性的時間。
銀行也不是傻子。喊幾句好聽的口號是可以的,但是妳讓他們真的拿錢出來給那些已經很冷的樓盤輸血,他們是不會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