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臨時居民身份證管理辦法》第二條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中國公民,在申請換領、補領居民身份證期間,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證的,可以申請領取臨時居民身份證。第三條臨時居民身份證具有證明公民身份的法律效力。第七條臨時居民身份證的有效期為三個月,自簽發之日起計算。
申請國家助學貸款的條件:完全民事行為能力(未成年人須征得法定監護人的書面同意);誠實守信,遵紀守法,無違法違紀行為;好好學習,能夠正常完成學業。
因家庭困難,在校期間所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完成學業所需的基本費用(包括學費、住宿費和基本生活費);經學校批準;符合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貸款通則》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