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借款學生及其***同借款人持申請表、借款學生和***同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證明(戶口本或身份證等)原件及其復印件、高校錄取通知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在校生為學生證、《在校生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證明》)到縣資助中心提交申請。
3、縣資助中心現場審查借款學生貸款申請,審查通過後在申請表上確認蓋章。申請表壹式二份,縣資助中心保留壹份存檔,縣資助中心預留壹份並最終提交給國家開發銀行。縣資助中心對借款學生及***同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復印件、學籍證明復印件存檔。
4、通過縣資助中心審查後簽訂合同程序:縣資助中心組織借款學生及其***同借款人簽訂助學借款合同,並向借款學生提供合同回執,用於借款學生到高校報到時證明其已經取得國家開發銀行生源地國家助學貸款資格,以及用於高校填寫借款學生學費、住宿費、高校賬戶信息和聯系方式,加蓋公章(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後確認該生已入學。
5、合同簽訂後,縣資助中心提示學生及時到當地農信社辦理開戶手續。
6、借款合同壹式四份,其中正本三份,副本壹份。借款學生保留合同正本壹份(新生附回執),***同借款人保留合同副本壹份。縣資助中心存檔合同正本壹份,預留合同正本壹份並最終提交國家開發銀行。合同在國家開發銀行審批並正式向省資助中心出具貸款審評確認函後生效。
7、縣資助中心匯總本縣借款學生借款信息後分別向省資助中心和代理行提交《××縣生源地國家助學借款申請匯總表》(紙質文檔及電子件壹份)。
8、當地農村信用社根據學生申請,為借款學生開設個人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