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公積金貸款的用途有:
1.購買;
2.翻建;
3.大修自住住房;
二、限制貸款條件或不予貸款:
1.個人住房貸款(含住房公積金貸款或商業貸款)逾期累計滿10次,且未結清或結清未滿兩年的,不予貸款。
2.職工在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時,隱瞞或虛報婚姻狀況、直系親屬關系、購房行為、住房數量等情況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3.虛構提取條件,或持偽造資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的,自該行為認定之日起5年內不予貸款。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