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到部門加蓋公章蓋章。收入證明是中國公民在日常生產、生活、經營活動中所需要的經濟收入證明,壹般在辦理簽證、銀行貸款、信用卡等手續時,需要當事人單位出具的經濟收入證明。銀行貸款收入證明需加蓋單位公章或人事部門印章,壹般加蓋人事或財務,收入證明不可以蓋人力資源部章,蓋的章是單位的公章。收入證明不可以隨便蓋章,得需要自己所在單位的章,如果沒有固定工作,可以找其他的證明材料代替收入證明。開收入證明蓋章註意事項如下:
1、開收入證明要註意必須的格式;
2、開收入證明必須要蓋“鮮章”也就是收入證明復印是無效的;
3、蓋的章必須是單位的財務章或者是單位的公章。而且必須是圓章。
另外,企業在開具證明時,壹定要確保證明內容符合客觀真實,不可弄虛作假;盡量寫明證明的真實用途;是對於加蓋了公章出具的證明最好做好登記備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和國公司法》 第十四條
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