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轉貸業務只接受原住房貸款的借款人或配偶的申請;
3、申請人需向銀行確定,其購房貸款尚未結清,同時向銀行提出提前結清貸款的申請。壹旦銀行同意,就能辦理接下來的業務;
4、申請人要保證原商業性購房貸款還款在1年(含)以上,且信用良好無逾期行為;
5、申請商轉公時,確保所購房產已取得當地房地產登記部門出具的房屋所有權證,且之前申請人沒有申請過住房公積金貸款;
6、申請的商轉公貸款額度應在當地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貸款額度和原商業性購房貸款余額內,才能被受理。而商轉公的貸款利率則是按我市住房公積金的現行貸款利率來執行的。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適用於中華人民***和國境內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監督。
本條例所稱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及其他城鎮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以下統稱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
第三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於職工個人所有。
第二十條 單位應當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不得逾期繳存或者少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