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農業保險政策有以下特點:
1,調整了農業保險的運營模式。根據省政府要求,今年農業保險的運作模式由政府委托PICC P&C公司改為政府與PICC P&C公司“共保”。壹旦發生災害損失,政府將承擔60%的災害風險,PICC P&C公司將承擔40%的災害風險。“聯保”旨在將農業保險逐步推向市場,同時也旨在使PICC P&C公司從單純的代理機構逐步成為農業保險的主體之壹,將金融保險公司的責任和利益結合得更加緊密。
2.擴大試點保險的覆蓋面。今年,除去年實施的水稻、小麥、油菜和能繁母豬保險外,新增棉花、玉米和設施高效農業為農業保險試點品種;水產養殖投保品種增多;其他項目包括農業機械保險試點(兩用拖拉機強制保險和聯合收割機第三者責任保險)和漁船和漁民保險試點。
3.財政補貼標準有所提高。今年中央和省級財政對種植保費補貼由50%提高到60%,縣級財政補貼不低於10%。同時統壹了種植保費和理賠標準:每畝種植保費分為10元、15元、20元、25元,保額對應200元、300元、400元、500元,明顯高於去年。今年我市仍采取低標準全覆蓋的方式,最低保障水平,即種植(水稻、棉花、小麥、油菜)每畝10元,農民自保保費調整為每畝3元。養殖業每頭能繁母豬保費60元,保額1,000元,省財政補貼30%(18元),縣財政補貼50%(30元),種畜承擔20%保費(12元);奶牛保險費240元中4000元,省財政補貼30%(72元),縣財政補貼30%(72元),養殖者承擔40%保費(96元);大棚蔬菜保費由省財政補貼30%,縣財政補貼20%,其余由被保險人承擔。
4.政府巨災風險準備金已經建立。為逐步建立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和分擔機制,增強我省農業保險的抗風險能力,從2008年起,我省建立了巨災風險準備金。市縣巨災準備金的來源主要包括:縣(市、區)按實際總投保保費繳納的10%;省轄市按縣(市、區)繳納配套金額的50%;在市縣籌集資金的前提下,省財政根據省轄市配套部分給予等額補助。
功能:有效保護受災農戶的再生產能力。為農業發展和農民增收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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