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審計企業:
1.壹人有限責任公司(即全資自然人企業或私人有限責任公司);
2.外商投資企業和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3.從事金融、證券、期貨的公司;
4.長期負債或虧損的企業;
5.從事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產經紀、出入境中介、外派勞務代理、企業登記代理的公司;
6.註冊資本未分期繳足的公司;
7.存在虛報註冊資本、虛假出資或三年內抽逃出資的公司。
擴展數據:
審計的特點:
(壹)獨立性的特征
獨立性是審計的本質特征,也是保證審計工作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
(2)權威性特征
審計權威是保證審計權有效行使的必要條件。
(三)公平性的特征
與權威性密切相關的是審計的公正性。從某種意義上說,沒有公正,就沒有權威。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審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