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全縣生物制品需求計劃、采購運輸和分發工作,由中心免疫規劃管理科負責。
2、根據現有的免疫程序,本轄區的總人口數,出生率,各年齡組人口數及疫苗的損耗系數等制訂疫苗計劃,經主任批準後報上級疾病預防控制機構。
3、做好疫苗領發記錄,詳細記載品名、數量、生產單位、批號、失效期、進出數量、結余數量及領發人簽名。疫苗的出入賬物相符。
4、疫苗的運輸、貯存和使用要嚴格按照有關的溫度要求進行,保證疫苗質量。
5、按照疫苗的品種、批號分類整齊存放,疫苗紙箱(盒)之間、與冰箱冰櫃壁之間均應留有冷氣循環通道。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積極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增加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
第八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政府信息資源的規範化、標準化、信息化管理,加強互聯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平臺與政務服務平臺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開在線辦理水平。
第九條 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有權對行政機關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行監督,並提出批評和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