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望值效用當然是先算收入的期望值p*X+(1-P)*Y,這個數值的效用也當然就叫期望值效用了。
他們的對比是指通常人們是否在保佑期望值收入還是在風險收入中選擇,當期望效用大於期望值效用時,可以通過重復的選擇理解他的決策,假如他能夠選擇N次的話,根據大數定律其所得的效用約等於N*[p*U(X)+(1-P)*U(Y)],大於保有期望效用的N*U[p*X+(1-P)*Y],所以選擇這種風險是對他是有利的。
期望值的效用,直接把期望值放進效用函數裏了,說明這個人是把期望值當做壹個“確定”的值來處理的,處理之後得到了壹個確定的效用(註意,得到的是效用函數的壹個實現值,當然是確定的)
而期望效用,是效用的期望值,期望值是壹個分布的mean,是帶有Variance的,所以效用的期望值是帶風險的情況。
其實際意義就是:期望效用即我認為的效用是多少,是壹個主觀性的概念;期望值的效用是指根據壹定的科學合理的方法所能得到的壹個比較客觀的值,這個值表示商品的實際效用。那麽如果我覺得我的期望效用或者說我的滿足程度比期望值的效用要小的話,我就覺得不劃算,這就意味著我在規避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