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指期貨投資者適當性制度實施辦法(試行)》第五條第壹款規定,期貨公司會員只能為符合下列標準的壹般法人投資者申請開立尹稚期貨交易編碼: (壹)凈資產不低於人民幣654.38+0萬元;(二)申請開戶時,保證金賬戶可用資金余額不得低於人民幣50萬元;(三)具有相應的決策機制和操作流程;(四)相關業務人員具備股指期貨基礎知識,並通過相關測試;(五)具有20筆以上股指期貨仿真交易累計65,438+00個交易日的交易記錄;或者最近三年有10以上的商品期貨交易;(六)沒有嚴重不良信用記錄;沒有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交易所業務規則禁止或者限制股指期貨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