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
保險是壹種分擔意外損失和提供經濟保障的金融安排。也就是說,為了保障未來不確定的風險,將其面臨的不確定的大額損失轉化為壹定的小額支出,未來的大額或持續性支出轉化為目前的固定支出。
2.保證
擔保是在壹定情況下,保證已經確定或者明確約定的債務的履行。另壹方面,擔保是對債權的擔保,債權人履行了債務,目的是使債權人獲得相應的對價,即確保利益的取得。保險的最終保障是分擔損失,而不是保障利益的獲取。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二條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按照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由保險人對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或者被保險人身故、殘疾、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賠償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六條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當事人約定實現擔保物權的,擔保物權人對擔保財產依法享有優先受償的權利,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