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工作日高峰時段按車牌號限行的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時間為7時至20時,範圍為五環路以內(不含五環路)。
擴展數據:
下列機動車輛不受限制:
(壹)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
(二)公共汽車、省際長途客運車輛和客車、京B段號牌出租車(不含出租車輛)、郵政專用車、持有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旅遊客車運營證的車輛、經市公安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批準的單位班車和校車;
(三)噴塗統壹標誌、執行公務的行政執法車輛和清障專用車輛;
(四)環衛、園林、道路養護和應急通信保障專用作業車輛,殯儀館殯儀車輛;
(五)施字頭號牌車輛和獲準臨時入境的車輛;
(6)純電動乘用車(以可充電電池為唯壹動力源的電動機驅動的乘用車)。
北京市政府-關於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交通限制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