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從業人員合規學習
壹、證券從業人員行為準則(八要十不準)
八要:
1、要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以及證券市場有關規章制度;
2、要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3、要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原則,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4、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準確、及時執行客戶指令,保守客戶秘密;
5、要熱情誠懇,文明禮貌,樹立“客戶至上”職業道德風尚;
6、要服從管理,規範服務,忠於職守,維持證券交易中的正常秩序;
7、要團結同事,協調合作,妥善處理業務活動中出現的各種矛盾;
8、要珍惜證券業職業榮譽,自覺維護本行業及本單位的聲譽。
十不準:
1、不準為自己或親友買賣證券;
2、不準向客戶提供虛假及不負責任的信息,以誘導客戶買賣;
3、不準與客戶、發行公司或相關人員約定獲取不正當利益;
4、不準對客戶的交易作更改;
5、不準挪用客戶的有價證券或資金、利用客戶的名義或帳戶買賣證券
6、不準向他人泄露客戶的委托事項及有關交易情況;
7、不準接受客戶的買賣證券的全權委托;
8、不準為客戶透支;
9、不準因本人或本單位的利益而影響或試圖影響客戶的交易行為;
10、不準有任何操縱市場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