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第四十六條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應當切實履行主動管理職責,不得從事下列行為:①為其他機構、個人或者資產管理產品提供通道服務,規避投資範圍、杠桿約束等監管要求。②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由客戶或其指定的第三方負責盡職調查或投資運作。③資產管理合同中約定由委托人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發布投資指令或提供投資建議。④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管理人根據委托人或者其指定的第三人的意見行使資產管理計劃持有的證券的權利。選項a、選項b、選項c、選項d都是正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