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查詢法圖網,被凍結的房產,壹般超過六個月不允許解鎖。人民法院凍結被執行人的銀行存款和其他資金不得超過六個月;如果是司法需要,可以延期三個月;被執行人涉嫌犯罪,需要支付賠償或者罰款的,可以永久凍結其銀行卡賬戶。壹般到期後會自動解凍。
法律依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四十三條: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為六個月。每次凍結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對重大、復雜的案件,經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凍結存款、匯款、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保證金等財產的期限可以為壹年。每次凍結的最長期限不得超過壹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