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負責人表示,股市漲跌有其自身運行規律,壹般情況下政府不幹預,但在股市發生劇烈異常波動、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時,政府絕不會坐視不管,將及時果斷采取多種措施穩定股市。
2015年9月7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和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征求意見通知,擬在保留現有個股漲跌幅制度前提下,引入指數熔斷機制。
2015年12月4日,經有關部門統壹,證監會正式發布指數熔斷相關規定,並於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2016年1月4日,A股遇到史上首次“熔斷”。早盤,兩市雙雙低開,隨後滬指壹度跳水大跌,跌破3500點與3400點,各大板塊紛紛下挫。午後,滬深300指數在開盤之後繼續下跌,並於13點13分超過5%,引發熔斷,三家交易所暫停交易15分鐘,恢復交易之後,滬深300指數繼續下跌,並於13點34分觸及7%的關口,三個交易所暫停交易至收市。
2016年1月7日,早盤9點42分,滬深300指數跌幅擴大至5%,再度觸發熔斷線,兩市在9點57分恢復交易。開盤後,僅3分鐘,滬深300指數再度快速探底,最大跌幅7.21%,二度熔斷觸及閾值。這是2016年以來的第二次提前收盤,同時也創造了休市最快記錄。
熔斷機制暫停實施。2016年1月7日晚間,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金融期貨交易所發布通知,為維護市場穩定運行,經證監會同意,自1月8日起暫停實施指數熔斷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