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失信被執行人擔任銀行業金融機構、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的董事、監事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失信被執行人俗稱“老賴”,被列入全國失信被執行人名單,相當於向全社會宣布此人是壹個不誠信的“老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