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可轉換債券是債券持有人可以按照發行時約定的價格轉換為公司普通股的債券。如果債券持有人不想轉股,可以繼續持有債券,直到償還期到期收取本息,也可以在流通市場出售變現。持有人看好發行公司股票升值潛力的,可以在寬限期後行使轉股權,以預定的轉股價格將債券轉換為股票,發行公司不得拒絕。這種債券的利率壹般低於普通公司,企業發行可轉債可以降低融資成本。可轉換債券持有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將債券回售給發行人,發行人也有權在壹定條件下贖回債券。
2.中國股票市場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股票市場。1989壹開始是試點,本著試好了就停,不好就停的理念建立的。所以,在1995之前的股市操作中,最大的負面消息通常是中國股市試點將停止、股市將收盤的消息。“3.27國債期貨事件”後,中國期貨市場在1995進行了全面整頓和清理,中國股市成為扶持對象,使股市迎來了實實在在的利好,進入了大發展時期。中國股市最大的特點是國有股和法人股上市時承諾不流通,所以只有流通股按股價在市場上交易,但指數是按總股本計算的,從而形成了交易中“以少控多”的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