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拉升風暴,在基金市場上經常可以看到,就是在底部(頂部)充分建倉後,某壹天突然大規模拉升(打壓),使價格逼近或堵住漲停(跌停)。這樣的動作持續兩三個交易日之後,自己的人氣可以跟風,反方向的散戶會陸續減倉,“自殺”倒閉,可能導致連續幾次強勢單邊止損。
4.強行建倉,在我國大部分期貨合約中都有體現,是指大戶在對市場和政策風險做好充分準備後,選擇壹個好時機,在某個合約交割月前的某個時間,在底部(頂部)秘密建立大量倉位,利用各種交易手段長時間擡高價格(壓低),迫使對方在交割月臨近時減倉。有時候大戶出於無奈,也被迫被動強行建倉。
5.鎖倉,即成功推高(推低)價格後的反向操作(反向操作的倉位壹般比原方向的少),既可以降低投機風險,穩定已經賺到的利潤,迷惑散戶,也可以及時平倉反向倉位,進壹步推高(推低)價格。當市場上有大的對手時,也能在“敵營”內部及時做出反制,打亂對手的部署,最終取得勝利。6.連鎖交易,即大戶出於占倉、有利於未來市場操縱、迷惑散戶、在成本上進行“技術欺詐”等原因,在自己的倉內幾個席位上進行內部交易(比如壹方低價賣出,另壹方以市場價或超高價買入)。
7.欲擒故縱,也就是在做多(做空)操作之前先打壓(拉高)大戶,從而制造出壹定的假象,以保證自己能夠建立足夠的倉位,壹個壹個困住眾多散戶,但這壹招需要有資金充裕的大戶做後盾。有時候大戶資金不足,或者受市場情緒驅使,會跟風,但會很難分清虛實。
8.壹種分流,即當大戶對某月合約有感覺或打算離場時,為了不讓別人早早發現其意圖,先操作另壹份合約,然後在大家都誤入歧途時介入合約或潛入倉內——在合約上大量平倉。
9.逆向操作,即當大戶有足夠的資金時,他可能會進行與大家思維和技術信號相反的操作,以此來擊敗眾多交易者,獲取更豐厚的利潤。
10.輪番炒作,即大戶對同壹板塊的多只股票給予“照顧”,以達到“補”(“補”)帶動人氣,從而呈現整體上漲(下跌)的有利局面。